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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于宏宾到台前县调研党外干部和民族宗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6-6-3 10:25:50

    3月31日,濮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于宏宾一行到台前县调研党外干部和民族宗教工作,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工作汇报。台前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平陪同调研。
    针对党外干部工作,于宏宾指出,一要建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把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五年把重点培训对象轮训一遍。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与“同心”实践行动。二要重视党外干部的选拔配备。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对党外代表人士安排比例和数量的政策规定。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文件濮发【2015】16号《中共濮阳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部门配备。教育、监察、司法、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农业、林业、文化、人口卫生、审计、质检等21个政府部门(单位),其领导班子中要明确专门职数安排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正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要配备党外干部。三要对加强党外干部的考核。让每个党外干部每年都进行述职报告,以了解掌握党外干部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
    针对民族宗教工作,于宏斌提出:一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要有专门的民族宗教办公室, 有人员编制。二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村两级责任制。推广南乐县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建设模式,县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配备民族宗教工作专职助理员,村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协管员,以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三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解决办公用房、培训经费等困难,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四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的考核。每个宗教团体每年进行一次述职报告,以便于了解掌握他们的政治立场和思想态度,同时每年拿出一定的经费奖励部分优秀宗教团体。五要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严格落实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