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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四个实施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创新帮扶

发布时间:2016-10-31 10:05:46
    台前县明确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与贫困村建立村企结对帮扶联系,对帮扶的任务、主体、对象等都提出明确要求。在精准帮扶中,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和贫困地区、贫困户的实际,因地因企因户制宜,创新帮扶形式,充分发挥帮扶资源效益,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
    一是积极实施产业扶贫。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贫困地区兴办企业、联合开发等,特别是发挥“公司+农户”等富有成效的帮扶机制,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二是积极实施就业扶贫。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为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供就业岗位等,增强可持续增收能力。
    三是积极实施教育扶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资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增强贫困地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如动员广大非公企业家积极参与“爱心助学”、“光彩事业”等助学活动。
    四是积极实施捐赠扶贫。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彩精神,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对贫困户、贫困人口进行救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