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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三方面入手利用社会各界人士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3-4-2 16:53:24

 

 

 

    民营企业家、宗教团体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引导他们更加广泛地参与自身领域外社会矛盾的化解,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开辟了“第三方”力量促进和谐的新渠道。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

    二、引领社会各界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方向。社会各界人士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有关社会人士对社会矛盾的成功化解,得到了各个方面的广泛认同,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和谐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探索促进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的新途径。有关社会人士,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通过参与矛盾的化解工作,密切与普通群众的联系,加深了对普通群众的感情,提高了个人的思想境界,进一步增强了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源:台前县委统战部